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

[旅遊][行程須知]未成年嬰幼兒辦理護照所需文件以及流程

其實早在去年小瑜瑜還在小瑜媽肚子裡面的時候,小瑜媽那時候就曾經去過京都想要欣賞櫻花的美景。無奈當時預定的時間太晚,櫻花祭時段的機票、飯店早就都滿了。雖然,也還是有出國,但是無緣見到櫻花美景的缺憾就遺留在小瑜媽心中造成小小的遺憾。

所以小瑜媽很早就計畫要在今年(102)再次帶小瑜瑜前往日本京都欣賞櫻花之美,為了不要再次造成遺憾,這次很早就著手開始準備相關的資料。

就在飯店、機票都已經到手後,現在就只剩下小瑜瑜護照的申請囉。

為了方便各位同為孝子/孝女的爸媽省去看懂外交部那些文稠稠的外星文,特別整理一下只針對14歲以下未成年兒童的辦理相關資料。當然這些資料都是來自外交部,提供大家參考。

需備妥文件:
  1. 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(在此下載)
    如果下載連結失效,建議到外交部申請書下載專區下載,請點選護照申請書--首次申辦護照
  2. 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照片2張
    特殊要求:
    • 大小: 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,不含邊框
    • 白色背景
  3.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各1份
  4. 新台幣1300元整
流程:
  1. 由直系血親、或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陪同,帶著上述所說的相關資料,先到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『人別確認』
  2. 辦理後,就可以將護照申請書交由親屬到外交部辦理,或者是交由旅行社代辦
注意事項:

辦理「人別確認」者後,須於6個月內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辦事處申請,逾期申請者得重新辦理「人別確認」

希望大家都可以順利帶著自己的小寶貝多體驗世界的美好~

2013/2/4更新: 如果可以帶小孩去外交部親自辦理的話,就不需要另外辦理人別確認。而申請書則是要下載這份。如果嫌麻煩,可以直接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那邊都有已經印出來的表格,也有熱心的志工幫忙喔。